台灣麻雀的最大特色,就是手牌有十六張,基本和牌形是五面子加一對眼, 比原本的麻雀多了一個面子。據簡而清所述,十六張的玩法來自福建麻雀。 ¹ 筆者甚至被人問過, 麻雀本來應該是十三張還是十六張,這毫無疑問是十三張,十六張只是局部地區的變法, 會問這樣的問題,可見「集體失憶」的威力。
台灣麻雀筆者玩得不多,所以用多一個面子是好是壞,這點很難說。 但筆者覺得玩十三張的造牌麻雀已經很滿足,台灣麻雀現在又離造牌麻雀的理想仍然有一段距離, 所以暫不會考慮發展十六張的中庸玩法。 十六張會令「混一色」等部份現有和種較難造,卻令「三色同順」等部份和種較易造, 要設定準確的分數、取得好的平衡,要很大的功夫。
台灣麻雀不用計番累乘,而是用加算法,計分單位稱為「台」。 和種近似舊章,兼保留了「邊嵌獨」等古典加副和種(算作加台), 所以造牌不大重視(因為舊章的和種難造了,邊嵌獨等和種又易到「不請自來」)。 據說香港流行的「台灣麻雀」,與台灣當地的頗不相同, 這大概是因為曾有香港人著書介紹,但該書敘述的卻不是主流規則之故。 台灣當地的規則,新章的和種不多, 而港式的台灣牌,卻一般採用較多新章和種,台數(和種分值)亦較高。 為了防止某些只看本章的讀者誤解,請容許筆者牢騷地再一次澄清: 港式台灣牌裏的新章和種(例如「一般高」等), 是從十三張的新章傳入十六張的台灣牌的(部份是新章和種透過日本現代麻雀傳入台灣牌), 不可顛倒本末地以為新章和種是從台灣牌起源。
台灣麻雀沒有共通規定的副底,副底多少是由玩家開局前自行議定, 一般由2台至5台不等,港式台灣牌有些人會高至10台的。 副底偏高,這亦把台灣麻雀推向搶和麻雀的一側。² 另外台灣麻雀不但連莊有加台,還有部份人用「拉莊」制度(莊家和牌連莊時, 會累積增加下一局的賭注),雖然增加了賭博的刺激性, 但是這些都形成「隱藏副底」, 更加增加了搶快和的重要性。
台灣麻雀最大的敗筆,就是沒有從日本麻雀好好地學習真正的「全銃制」, 卻好學不學,忠實地承繼了中國近代麻雀的「自摸濫賞」, 還把之發揚光大,套入其「半銃制」裏。 台灣麻雀的自稱所謂「全銃」,自摸和時是三家各付和牌者手牌的分數, 銃和時卻是一家「單付」手牌分數,而不是包付三家的失分。 換句話說,舊章因訛傳與不良副作用結合而生的自摸三倍收入, 去到台灣麻雀就明目張膽地說成「自摸當三家出銃」,理直氣壯地收取三倍收入。 查實舊章「出銃么二制」裏自摸的計法,雖然看似自摸當成三家出銃, 但其實背後的理由是把自摸和者當作「莊家么二制」裏的莊家, 是「權宜」之下的副作用,不是真的從「自摸當三家出銃」這概念出發來定那計法; 所以「自摸當三家出銃」的說法,是忘記了規則的來源(集體失憶), 只看規則的形式而誤解了其動機而生。 況且「出銃么二制」其實也不是真正把自摸當作三家出銃, 因為如果真的是「三家都出銃」,則各家除了要付自己出銃的兩倍分數外, 還應該要付其餘兩家出銃的各一倍分數! 說出銃么二制是「自摸當三家出銃」是一個斷章取義的解釋, 把這句搬過來套用在半銃制裏作為其理據時, 已扭曲了這句話的意義,變成上述的計法,不符合出銃么二制的實情。
台灣麻雀又有諸多禁例,特別是對於自摸和牌的禁制。 支持者稱謂諸多禁例是為了防止出千,確保公平,並以此為榮; 但筆者不同意,懷疑那只是藉口,諸多禁例本由誤解等而生。 (詳細請見「禁例論」一章。)
另外台灣麻雀的「風位」的規定,與一般的麻雀有出入, 不以「莊家」卻以「開門人」作為東家, 詳細請見「風牌論」。
原本十三張麻雀裏有的「特殊和牌形」,傳到台灣麻雀, 因為牌的張數不符,自然便要改定義。
「十三么九」加多三張,便要求那三張要組成一個面子。 看這個和種的定義,便可知道這個和種(及麻雀本身)是以十三張為本家起源。
「十三不搭」流行限制筋牌的定義,剛好筋牌九張加上字牌七張共有十六張, 這就成了「十六不搭」的定義。
「七對子」自然加到「八對半」,並要求要有七對加一刻, 改稱為「嚦咕嚦咕」,這是日文「二個二個」(ニコニコ)的音譯 (語源雖是漢語,但是嚦咕嚦咕是日文讀音的音譯), 所以這個和種明顯是從日本普遍採用的「七對子」改編而來, 但因為「集體失憶」的毛病,有些人會有顛倒本末的誤解。
以上這些基本上是港式台灣牌的和種,在台灣本土很少用, 唯近年在部份地方開始流行「八對半」。
注:
1 : 簡而清,《開檯》, p.46
2 : 見「副底論」
© 2009 Alan KWAN Shiu Ho